校徽是一個學校的標志和象征,校歌是學校的形象之歌。校徽、校歌是校園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辦學理念、辦學特色、人文精神的形象體現,是傳承學校歷史、體現學校特色、表達師生共同理想,展現學校精神的一種特殊載體。為完善學校的標志體系,豐富充實校園內涵,增強廣大師生的凝聚力和歸屬感,司前華僑學校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校徽、校歌,具體事宜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校徽、校歌的創作要符合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充分反映學校的發展歷史、優良傳統、辦學理念、辦學特色和師生的共同價值追求。要符合校徽校歌的規范標準,要有鮮明的時代特色和學校文化底蘊;能滿足學校未來發展需求和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二、征集對象
華僑學校全體師生員工、離退休人員、校友及社會各界熱心人士
三、征集時間
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1月30日。
四、作品要求
(一) 校徽作品要求
1、校徽構思新穎,主題突出,整體立意凸顯學校鮮明的辦學特色,體現學校辦學理念。寓意深刻,創意獨特,時代感強,具有較強的教育人文精神和藝術審美價值。
2、校徽圖案設計規范嚴謹,莊重美觀,簡潔大方,具有較強的形式美感和視覺沖擊力。適宜作為學校對外宣傳以及進行校園、社會活動的形象標志。能夠適用于紀念宣傳品、辦公用品、校服、校際識別等應用場合。
3、校徽圖案中應有學校名字(司前華僑學校),作品須附有設計理念、標志圖形、字體、色彩等詳細說明,并簡述其構思及象征意義(300字以內)。
4、圖案設計稿尺寸為A4豎式構圖,成稿效果圖電腦制作和手工繪制均可 (電腦制作的請同時提交電子稿)。
(二)校歌作品要求
1、作品主題突出,特色鮮明,立意深遠。能夠反映學校自然地理和人文歷史環境、辦學理念、辦學特色和發展目標。能體現校風、校訓的精神內涵,并富有時代特色。
2、歌詞曲譜長度控制在3—5分鐘,適合獨唱、合唱、重唱等不同形式的演唱。
3、校歌的詞、曲可分別創作,也可詞曲同創的完整作品,歌詞要求簡潔凝練、樸實自然、朗朗上口;曲譜要求旋律優美、節奏歡快、易于傳唱、催人奮進,能夠符合新時代學生精神風貌,簡譜或五線譜均可。
4、歌詞、歌名須附釋文或說明(包括創作思想、創意說明、相關注解等),詞曲同創作品要有獨唱和合唱的試唱錄音資料。
五、投稿方式
1、投稿人將歌詞譜曲用word文檔進行編輯,電子音頻文件為MP3格式。
2、稿件請通過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司前華僑學校郵箱FDL1976@126.com(郵件名字:華僑學校校徽校歌投稿)。
3、來稿應注明作者真實姓名、聯系地址或工作(學習)單位、聯系電話等個人信息。
六、評審方式
學校將組織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教育主管部門代表、社會文藝文化公司專業人士等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對應征作品進行評審,并在廣泛征求學校師生和社會人士意見后,遴選出入圍作品,提交學校教職工會議討論確定最終采用作品。
七、獎勵辦法
1、對最終采納的校徽作品給予3000元獎勵。
2、對最終采納的校歌詞曲同創作品給予15000元獎勵。
3、對最終采納的校歌歌詞給予2000元獎勵。
八、其他說明
1、作品一經采用,學校有權對其進行必要調整,其知識產權和使用權歸江門市新會區司前鎮華僑學校所有,作品未經改動的署名權歸創作者所有,作品做了改動的由學校和創作者共同署名。創作者不得轉讓和使用該作品。
2、應征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須保證作品的原創性,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如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糾紛,由作者承擔一切后果,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應征作品恕不退還,請應征者自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動由學校行政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江門市新會區司前華僑學校解釋為準。
聯系人:范德祿
聯系電話:18929013455
熱誠歡迎廣大師生、校友和關心、支持學校發展的社會各界人士踴躍投稿。
江門市新會區司前鎮華僑學校
2018年11月20日
★江門市新會區司前鎮華僑學校簡介★
江門市新會區司前鎮華僑學校是1983年由華僑、港澳同胞捐資興辦的一所九年一貫制學校(小學一年級至初中九年級),坐落于“五邑僑都”江門市新會區司前鎮河村圩,(早在三國時期,鎮內“河村”一帶就是平夷縣(新會前身)的轄地,屬交州南海郡。明、清兩代,河村是“牛肚灣巡檢司”的駐地,而該司前面有塊大片空曠地,故名“司前”,司前“三景”有二景地屬河村管理區)。學校堅持“德育為首,教學為主,育人為本”的辦學宗旨和“讓每個學生都合格,每個學生都進步”的辦學理念。確定“學生養成教育”為我校的特色項目,在特色項目的基礎上依托“五邑僑都”地域,結合我校校名“華僑學校”傳承“僑文化”,融合司前鎮“五金不銹鋼”產業,鑄造師生優良品質,提煉學校“競·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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