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韻高要·創意新生”——2026年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暨高要區第二屆文創設計大賽
發布時間:2026-05-02
截稿時間: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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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背景與目的
依托高要區第一屆文創設計大賽積累的成果與經驗,為迎接2026年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日,進一步活化利用高要區博物館館藏文物及區級以上文保單位文化資源,深化高要區博物館與廣東理工學院藝術設計學院館校合作,特舉辦本次大賽。通過面向高校師生征集文創作品,推動高要歷史文化元素與現代設計創新融合,持續提升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氛圍,發掘優秀文創設計人才與可轉化成果,為高要文旅融合發展注入新活力。
活動主題
“遺韻高要·創意新生”
組織單位
主辦單位:肇慶市高要區文廣旅體局
廣東理工學院
承辦單位:廣東理工學院藝術設計學院
肇慶市高要區博物館
參賽對象
藝術設計學院在校大學生
比賽地點
廣東理工學院藝術樓音樂廳
賽項說明
本次大賽設產品設計類、平面設計類兩大類別,參賽者可任選一類或兩類參賽。
(一)比賽流程
1.報名階段(即日起至5月20日):參賽者可以通過指定渠道進行報名,需要填寫個人信息和參賽作品的相關信息,并在5月20日之內將參賽材料的電子檔發送至指定鏈接。
2.初賽評選(5月21日):由專家評審團根據主題契合度、實用性、創意性及美觀性等標準,對電子版材料進行評審,遴選出優選作品。優選作品的參賽學生須自主確認是否制作實物;確認制作實物的作品,方能進入下一階段。
3.實物制作階段(5月22日-6月11日):通過初賽的作品須在本階段完成實物制作,實物作品將作為決賽的參賽依據。
4.決賽階段(6月12日):入圍選手需攜帶實物作品及電子材料進行現場匯報。評審將根據現場表現及作品綜合水平,評出一、二、三等獎。未提供實物作品的參賽者,不具備角逐前三等獎的資格。決賽具體時間及安排將另行通知。
(二)作品類別和獎項設置
本次比賽共設置兩個設計類別:產品設計類,平面設計類。獲獎作品將有機會在肇慶市高要區博物館和廣東理工藝術設計學院進行展出。
(三)作品規格及提交要求
1.產品設計類
需提交設計展板、設計作品原創承諾書、報名表、作品實物(決賽),實物需與效果圖一致。展板格式為jpg,色彩模式RGB,規格500×600mm,橫豎不限,分辨300dpi,展板不得超過3張頁面,單個文件不大5MB。需要附上設計說明,包括產品創意及概念描述、產品定義、簡要設計說明以及關鍵結構或關鍵細節說明等內容。展板中需要包括整體效果圖、細節圖等內容。
2.平面設計類
需提交設計展板、設計作品原創承諾書、報名表、作品實物(決賽,如打印稿、裝幀成品等),實物需與設計成品一致。展板格式為jpg,色彩模式RGB,規格500×600mm,橫豎不限,分辨率300dpi,展板不得超過3張頁面,單個文件不大于5MB。長圖廣告作品數量6幅以內(含6幅)拼合在3張A3頁面內;包裝設計及IP設計效果圖以展板形式為主。
(四)提交方式
初賽作品上交截至日期(2026年5月20日)前,以指導老師為單位將作品相關文件(展板、設計作品原創承諾書、報名表)打包提交到以下鏈接:https://send2me.cn/oCalwAR7/R32qXwjjlVBGEQ。
提交資料包括:參賽報名表和作品文件。(①壓縮包命名:設計類型(產品設計類/平面設計類)+指導教師姓名;②文檔文件命名:學生姓名+作品名稱。)
(五)報名須知
1.每隊參賽人數為1-3人,指導教師不多于2人。
2.參賽類別為:產品設計類、平面設計類類。
3.參賽隊伍需要在截至日期前,以指導老師為單位將作品相關文件打包提交到比賽負責人郵箱,逾期提交的作品將不予受理。不接受單獨個人名義提交的參賽作品。
(六)其他要求
1.本次大賽僅限使用高要區指定文化元素,嚴禁使用外部無關素材。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設計,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如有抄襲或侵權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參賽資格。
2.決賽作品應完整提交,包括展板和實物作品或模型。未提交實物作品的隊伍,將自動取消其一、二、三等獎的參評資格。
3.評審以文化契合度、創意創新性、藝術美觀性、實用轉化性為核心標準;賽事流程含征集、初評、終評、公示頒獎及成果轉化環節。
4.決賽實物作品僅限在廣東理工學院或高要區博物館進行展覽。如需后續商用,須由學生、藝術設計學院與高要區博物館三方協商一致并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批量化商用。
5.前三等獎作品可憑發票以指導老師為單位,向藝術設計學院報銷500元以內的制作費及耗材費。
6.本次活動解釋權歸高要區博物館及廣東理工學院所有。
肇慶市高要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廣東理工學院藝術設計學院
2026年4月30日
附件
附:
附件1報名表
附件2設計作品原創承諾書
附件3高要區博物館精品館藏文物
附件4高要區區級以上不可移動文物
附件1大賽報名表.docx
附件2設計作品原創承諾書.docx
附件3高要區博物館精品館藏文物.docx
附件4高要區區級以上不可移動文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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