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關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頂層設計、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法治化水平、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深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制機制改革、統籌推進知識產權領域國際合作和競爭、維護知識產權領域國家安全”系列指示精神,全力做好知識產權風險防控服務工作,宣傳知識產權保護理念,加強社會各界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理解和重視,特征集設計新穎、創意獨特的沈陽知識產權風險防控中心標識LOGO。
一、主辦單位
沈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沈陽片區管委會
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
二、征集時間
2021年4月26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三、征集對象
中國境內合法設立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中國境內合法設立的非法人組織;中國內地公民;或上述主體之間組成的團隊參與。
四、征集要求
(一)LOGO的設計需要反映知識產權風險防控和知識產權保護的理念和特色,蘊含中國文化元素和精神底蘊,內涵豐富,寓意深刻,富有象征意義,具有時代性、包容性和文化性。不得出現黃色、暴力、宣揚邪教或迷信等違法或違背公序良俗和倫理道德的內容等。
(二)LOGO的設計主旨突出、風格新穎、構圖莊重、結構簡潔、特色鮮明、色彩典雅、標志性強、容易辨識,能夠準確表達出知識產權保護的內涵和外延,具有很強藝術表現力與視覺感染力,形象通俗性強,具有大眾親和力,容易讓人理解、準確識別和記憶,避免圖案繁復或過度抽象。
(三)LOGO的設計需具明顯的標準圖形、標準字、標準色,可轉換成動畫,適合宣傳,符合印刷、懸掛、制作徽章等各種載體用途的需求,具有廣泛的應用性。
(四)應征LOGO設計作品必須具有獨一性、前瞻性,不得抄襲、復制、盜用他人作品或市場產品。設計作品必須是未進行著作權登記的原創作品,作者應對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明確、無爭議的著作權,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凡應征作品涉及的版權、肖像權等法律糾紛,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本人承擔。
(五)應征LOGO設計作品來稿請另附上一份創意說明(500字以內),簡述其創作理念及內涵,作品圖片大小不小于1M。
(六)本次活動主辦單位遼寧自貿區(沈陽片區)管委會對評審選定的大賽LOGO作品享有包括并不限于知識產權在內的一切權屬。應征LOGO設計者在將LOGO設計作品按照規定方式提交時,須明確同意將提交的LOGO設計作品的著作權(除人身專有部分權利外,包括但不限于復制、發行、出租、展覽、表演、放映、廣播、信息網絡傳播、攝制、改編、翻譯、匯編等權利)等權利不可撤銷地無償轉讓給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獨占性享有。對于大賽LOGO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行或授權相應民事主體使用,并對其進行必要的修改以用于成果轉化、生產、銷售、轉讓等用途。
(七)已提交的LOGO設計作品恕不退還,請各位設計者自留備份。獲獎作品未經權屬人許可,不得擅自將相關資源項目用于本參賽作品以外用途。
(八)應征LOGO設計者應全面了解本次活動規則。凡提交LOGO設計作品者,視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活動規則,自愿受其約束。
五、提交方式
(一)提交途徑
所有應征LOGO設計的作品資料、設計稿及信息均須按規定要求在截止時間前以JPG格式電子文件作為附件發送至819031274@qq.com,郵件主題“沈陽知識產權風險防控中心標識設計作品”。
(二)提交格式
電子郵件文檔提交:(1)LOGO設計稿相關文件,文件格式為JPG,色彩模式CMYK,規格A3(297*420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注:經組委會選定獲獎的最佳logo設計作品須提供各場景下的效果圖和源文件。)(2)500字以內的創意說明,文件格式為PDF。
六、獎項設置
(一)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若干名,頒發證書,獎勵方案另行公布。
(二)一等獎獲得者將被聘為“沈陽知識產權風險防控中心形象大使”。
七、評選評審
評審時間:2021年6月1日至6月7日。
評審形式:由遼寧自貿區(沈陽片區)管委會組織沈陽知識產權風險防控中心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對LOGO作品進行初審,選出15份作品在網上公示,由全體網友投票,最終確定沈陽知識產權風險防控中心標識。
公布時間:2021年6月12日
聯系人:張琪 024-83785930
八、特別說明
(一)主辦方權利
1.主辦單位對參賽logo作品享有包括不限于知識產權在內的一切所有權屬。并可無償用于復制、發行、出租、展覽、表演、放映、廣播、信息網絡傳播、攝制、改編、翻譯、匯編、成果轉化、生產、銷售、轉讓等主辦單位及征集設計的資源項目權利人認為需要的用途。
2.如有需要,主辦方有權修改獎項設置與評選標準。
3.主辦方對本次大賽和評獎保留最終的解釋權。
(二)關于知識產權及參賽作品所有權
1.參賽LOGO設計應征者必須保證對其應征作品所涉及知識產權負完全責任,作品如存在未經權利人許可的抄襲、復制、盜用或其它侵權行為,一經發現,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與獲獎資格,收回獎金、獲獎證書,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主辦單位和本活動公布的“征集方向”資源項目權屬人書面授權同意,不得使用本大賽公布資源及參賽作品。
3.本次活動全程設有監督機制及法律顧問,注重對參賽作品的知識產權保護,防止出現泄密行為。
4.最終評審選定的LOGO設計作品,由主辦單位頒發獎項。設計者不得再向其他地方使用該設計作品。
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沈陽片區管委會
沈陽高新區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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